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科技与信息化工作要点
2022年,全省市场监管科技与信息化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总体部署,不断开拓创新,以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和数据融通共享等为重点,以“强科技”为手段,不断提升市场监管规范化、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一)强化数据管理应用。完善市场监管大数据体系。不断提升数据质量,扩大数据来源,加大省局数据中心采集汇聚力度。严把录入质量关,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可用性。建立数据供需共享机制。推进数据资源目录等的梳理及编制,加强数据补充,推动更多高频数据纳入共享范围。推动数据有序共享。实现省局数据中心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在线对接,推进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与各地各部门数据共享。提高共享数据应用能力。结合实际,扩大数据应用场景,分级分类开展数据应用效能综合分析评价。
(二)提高系统应用水平。不断提高基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更新完善本级计算机、打印机、服务器、网络安全设备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单点登录的全省市场监管工作门户,解决基层业务人员在不同系统重复登录、多次授权等问题,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用”。
(三)完成重点项目建设。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完成省局已纳入数字政府建设重点项目的行政许可系统、全省统一的“互联网+监管”平台、特种设备监管全周期集成应用、市场主体“一网通办”综合服务平台等项目建设,并全面上线运行。
(四)推进重点领域支撑。构建一体化应用,做好与总局登记注册、工业品抽检等相关平台的对接,持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重点监管领域的信息化支撑,探索推广相关APP应用。
(五)做好网络运维保障。持续做好全省市场监管专网各节点运维,确保业务办理网络环境的安全、稳定、高效。完善提升市场监管专网网络支撑能力,进一步融合甘肃省电子政务外网和市场监管专网,满足基层数据共享需求、业务运转需求,满足国家级和省级电子政务数据共享交换需求。
二、不断提升网络信息安全
(六)完善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体系。加强网络安全意识宣贯。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网络强国重要论述,持续推进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信息保护意识和水平。组织开展省局系统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完善省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修订《省局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建立健全网络安全责任评价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各方主体责任,确保不出现严重的网络安全事故。
(七)推进业务系统定级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完成省局17个业务系统的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工作,有序推进登记注册等核心业务系统的三级等保测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本级信息系统等保测评等相关安全工作。
(八)推进国产密码应用建设。按照国产密码“三同步,一评估”要求,启动密码应用适配改造,完善密码服务基础设施、数据传输存储加密保护等工作,保证国产密码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身份认证、数据存储和传输等方面的规范应用,确保市场监管政务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合规有效。
(九)推进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安全合规性建设。按照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机房基础设施、网络环境、信息系统网络安全建设。制订完善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持续提升网络安全攻防应对能力。开展网络安全风险评估,督促相关承建方和运维机构落实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要求。强化网络安全技术防护建设,增强网络安全预警和研判能力。
(十)推进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运维全周期标准化。按照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共享、IPV6、等级保护和安全能力评估相关标准规范,进一步规范信息化建设项目在需求调研、立项、采购、开发、测评、验收和运维升级等全流程管理。
三、着力推动全系统科技创新
(十一)完善科技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修订省局《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科技成果登记管办法》、《科技成果等级评定办法》《甘肃省省级质检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甘肃省省级质检中心能力建设评估指南》和《甘肃省省级质检中心筹建验收实施细则》等科技管理相关制度,并正式发布实施。
(十二)加强科技项目管理。抓好项目日常管理,推进省局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有效实施。按程序审定并组织实施省局2022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培育高层次科研项目,积极争取省级以上科技项目立项。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运用。持续做好全省系统科技成果登记和备案工作,组织好市场监管总局和甘肃省科学技术奖励参审工作。
(十三)抓好创新平台建设。推进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建设,抓好国家质检中心年度考核和日常运行。组织好2022年度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国家质检中心申报,争取新增1-2家国家级创新平台。加强省级质检中心分类管理,在重点领域组织新建3-5家省级质检中心。
(十四)开展系列科普活动。组织开展2022年度市场监管科技周科普活动,积极参加全省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重大科普系列活动。推进重点领域科普基地建设,针对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重要民生议题制作一批科普短视频,通过多种途径向公众普及市场监管领域科技知识,增强市场监管科技影响力。